沉寂了两年后,网店新规有可能再次出台。近日,坊间传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初定稿已经出台,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网店办照难道要在2010年变成现实吗?
2008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曾实行网店新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称网络商店应在工商局注册后方才合法,否则将以无照经营予以取缔。
北京发布网店新规后,国内其他地市分为几派,上海、重庆将有新规出台,天津不强制推行网店新规,杭州、广东、深圳、东莞则无意跟进。
网店新规引起轩然大波,著名的电子商务专家姜奇平、吕本富、赵廷超、卢奇骏等联合呼吁暂缓执行网店新规。在执行阻力下,网店新规无疾而终。据媒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表示,《暂行办法》不可能在3月15日前发布,他解释说:“国家工商总局的确从去年开始着手调研起草《暂行办法》,到目前为止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国家工商总局将按照规章制定的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如果传闻是真,这是个不幸的消息。”淘宝网的卖家小九说。2007年在一所民办大学毕业后,小九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如今,在网上卖货已经成了他的职业。每个月纯收入虽然只有1000元多一点,但在农村老家已经算不错的收入了。
事实上,很多大学生选择了这条门槛低、见效快的创业路子。在浙江义乌,甚至还出现了全校开网店的地方高校。C2C网站也宣称,他们解决了数百万人的就业问题。
不过,这个网店新规,可能会从他们并不丰厚的收入中,再拿走一部分。因为根据我国税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
网店办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欺诈交易和假货滋生,这是网店从诞生就有的顽疾。但国内C2C的发展模式证明了,人民群众会有自己的办法。淘宝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和实名注册解决了困惑C2C很久的诚信问题。这一成果被其他网站所效仿。(支付宝效仿Paypal)
虽然不知道类似小九依靠C2C网站生存的总数是多少,但2009年网络购物的发展还是呈现井喷状态,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全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2483.5亿元,同比增长93.7%。国内最大的C2C淘宝2009年的交易额已经突破2000亿元大关。
网络购物搭上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顺风车,网购也从熟悉IT的人士扩展到寻常百姓家。淘宝上的皇冠卖家越来越多,很多实体店也搬到网上,许多店家的销售额惊人,一天能买上万件商品的卖家比比皆是。各类网店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可以卖衣服,可以卖时间,还有人卖梦想,低成本的网店裹挟低价的中国制造风靡了年轻一代。以淘宝为首的中国C2C开创了完全不同于美国的免费模式,不但生存下来,而且生活逐步奔向小康。
然而,C2C网站的各类负面消息还是不绝于耳,网络卖场可谓鱼龙混杂,各种消费者投诉层出不穷。这也是管理部门一度要网店办照的理由。网店办照的潜台词是要征税。如果办了执照,网店极低的利润再经历征税的考验,网店的价格优势会丧失殆尽。况且,网店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没有一点成本。店主阿伟说,比如在淘宝网,租用一个“旺铺模板”,一个季度要花150元,还需要交纳1000元的冻结资金作消费保障。而且如果要生意好,还要做广告。如果办了照,征了税,网店成本会上升,网店虽然暂时不用交税,但激烈的竞争已经把商品的价格压得很低,利润的空间也相应减少。羊毛出在羊身上,网店自然会涨价。阿伟说,涨价会把卖家逼到实体店里去。
对于中小卖家来说,或许这次的暂行办法并没有想象中的可怕。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次的暂行办法跟2008年的网店新规有所不同。暂行办法规定称,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商家,可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这意味着,网店在办理工商执照时将被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
“我赞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导吕本富的三不原则。”姜奇平表示。所谓三不原则,是吕本富在 2008年提出来的:“网络零售产业规模占整个零售业5%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的就业人数在500万人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就业人员,政府也不要管。”
“我并不反对在网络购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进行规范。”姜奇平说,但目前应该以鼓励就业创业为主。网店是很多人谋生的手段,扩大就业、稳定社会是当前阶段的第一要务。规范网店的小道理要服从社会稳定的大道理。
况且即便2400亿元,也只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左右,远没有达到 5%。即便达到了5%,网店办照也并非顺理成章,要跟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小卖家进行沟通对话,探索一条既能有效规范市场,又能不妨碍就业的路子。
对店主小九来说,即便有网店新规,店铺也得经营下去,“毕竟是我的事业”。

商务部:对网络销售个人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雷敏)商务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意见》指出,各级商务部门将完善服务与管理体制,健全法律与标准体系,改善交易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拓宽网络购物领域,规范交易行为,推进网络购物发展,满足消费者需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达到10%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商务部门将采取五大措施:
培育网络市场主体。鼓励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发展网络销售,积极开发适宜网络销售的商品和服务。
拓宽网络购物领域。拓宽网络购物商品和服务种类,拓展网络购物渠道,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鼓励线上线下互动。鼓励流通企业以门店销售支撑网络销售,以网络销售带动门店销售。
重视农村网络购物市场。从农村互联网应用的现实条件出发,依托“新农村商网”,结合“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拓展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的新渠道。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推进网络基础服务规范统一,促进网络接入标准和费用标准合理化,推广可靠电子签名应用。推进银行支付业务与网络购物有机结合,加快网上银行互联系统建设,促进第三方在线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网店是否需要注册有待研究
深圳商报
“虚拟经济不同于实体经济,解决电子商务消费安全问题,应重点扶持正规企业做大做强,压缩网购违法空间。”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申庆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记者昨天下午从“3·15”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别开生面的“网上3·15”近日将在“3·15”活动中首次开通,如何对电子商务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近期网上的热点话题。
互联网投诉同比增长2.5倍
来自市消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有关互联网的投诉共416宗,同比增长约250%,其中网上购物类投诉141宗,同比增长约127%。从受理的投诉情况看,除了消费者网上购买的商品质量有瑕疵、货不对版外,有关网络游戏等虚拟财产被盗被封、经营者发布虚假信息、收取货款后不发货、经营者卷款逃跑等侵权和欺诈行为的消费投诉正日益增多。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指出,即便如此,上述数据仍不能全面反映出深圳电子商务市场消费安全的现状。当网购日渐成为一种时尚的消费方式时,随之而来的消费安全问题也愈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正发展成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问题。
深圳首开网上“3·15”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深圳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并以超过50%的速度在增长。深圳网民总量约438万人,其中网购人数近112万人,网上购物比例约为26%,高于全国总体水平。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对电子商务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广大市民尤其是热衷于网购的消费者有何良策?今年“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将首次联合深圳新闻网举办“网上3·15”访谈活动。该活动以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及消费维权为重点,围绕深圳电子商务市场现状、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实施有效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话题,邀请广大网友共同讨论,从而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如何解决网购消费安全
在昨日举行的“3·15”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就如何解决网购市场消费安全问题,申庆三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不同,政府监管如何能更符合电子商务企业的特性,全国都在研究,深圳的思路也要调整。他认为,必须首先立足于服务,对电子商务企业,不是说不管,而是在为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研究了解其特性,从而加强有效的监管。
申庆三称,过去消费常说要“货比三家”,对于网购则可能是货比百家甚至千家。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有效的方式就是实施消费引导。他建议,由政府部门建立起一个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企业的登记注册等监管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正规的电子商务企业,从而不断扩大正规企业的消费市场,同时不断压缩网购市场中的违法空间。
网上开店该不该办照
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该《暂行办法》目前仍在工商部门内部征求意见。一时间,有关网上开店要经审批的话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大热点。
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网络经营也不例外,这是过去有关部门一直遵循的法规。表面看来,这似乎更加有利于政府监管到位,深思则不然。以深圳为例,截至2009年,在阿里巴巴[17.08 -0.12%]开网店的人数已超过30万人。如果按照对待实体经济的法律规定,对其一一实施监管,不仅为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耗费了政府部门大量的行政资源。
申庆三对此表示,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网站平台一定要注册,如腾讯、淘宝等,但一个平台对应着多种方式的经营,乃至成千上万的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是否也需要一一注册,还有待进一步讨论和研究。他同时透露,市市场监管局目前正承担着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而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措施近期也有望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