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高校大二学生李某怎么也没想到,他给淘宝网卖家的1个“差评”竟惹来了官司。
日前,卖家林某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抹去“差评”和“不当评论”,恢复自己100%的信誉度,并索赔约5万元。为帮朋友推销酒水,李某在淘宝上找到可制作网站的林某“店铺”,“我把模板、资料发给她,她满口答应,说300元足够了。”李某说,过了几天,林某将网站截图发来,但文字无法全部显示,他要求修改,林某表示要添加网页链接需另收费。“按她的要求需要1000多元。做到一半要加钱,摆明了是想敲诈。”
林某则表示,李某起初只要求做简易网站,自己也曾告知李某有加价的可能,并拒绝了李某退款的要求。
在淘宝网调解下,林某最终同意退还225元,淘宝方面按惯例补偿李某25元,并要求林某把所制网站系统交给李某。但林某拒绝为李某提供安装调试,李某给了林某店铺一个“差评”,并留言“卖家根本不会做网站,还敢接单,事后不按约定还要加价,在合作中的言语交流表现出(得)极不耐烦,对这次交易我真的无话可说。”
林某称,自己视信用和荣誉为生命,却被李某上述留言诽谤。林某还称,李某给的“差评”和“严重不当评论”导致自己“店铺”的信用度由100%降到97.62%。而得到这个差评后1个多月,“店铺”销量为零。她遂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杭州上城区法院,要求赔偿“差评”后失去客源导致的经济损失7000余元、精神损失费4.2万元。对林某的起诉,李某表示:“她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她网店一年才30来笔生意,本来就不固定。”
此类“差评官司”在全国尚属首例。主审法官表示,网上购物买家投诉卖家的不少,但卖家为信用度把给“差评”的买家告上法庭还是第一回听说,本案原、被告存在一定的误会,“差评”只要不涉及诽谤、侮辱性言辞,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后台调解过很多卖家和买家的纠纷,但双方对簿公堂的还没有过。”淘宝网公关部人士说,淘宝网倡导用户更多地进行沟通,而不是打官司。 因此,在每个店铺设留言区,买家可在留言区给出评价和打分理由,卖家也可回复,以消除误解,淘宝则允许买家在10天内修改评价。
一个“差评”引来疯狂骚扰
日前,北京的于国富律师在名为“美橙名表折扣”的淘宝店铺买了1块手表,因卖家声明先验货再签收,但操作中要求不验货直接签收,于国富觉得是卖家设的圈套,且拆开后又发现是假货,便给了卖家“差评”。

美橙名表Google搜索
1月15日下午,于国富收到匿名短信:你的姓名、电话、地址、邮编已通过邮件群发,帖子群发,博客群发等一切方法批量发送!修改中、差评后停止。当晚,于的手机开始出现大量号码为+000190852203, 0085219890037, +000190852213的骚扰电话。同时不断收到骚扰短信:“撤销中、差评后停止呼叫!否则呼死你!永不停止!”
1月17日,淘宝致电于国富,表示关注此事并要严肃处理,骚扰电话当日中午暂停,但威胁短信继续:“如不撤销,加倍公布姓名、电话、地址并24小时全天自动呼叫!” 甚至扬言将骚扰对象扩展到于国富所在事务所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另2位同事。

美橙名表淘宝搜索
1月18日,淘宝查封“美橙名表折扣”店铺,店主次日致电于国富,承认骚扰系自己所为并道歉。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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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差评”就那么重要?
杭州某高校大二学生李某怎么也没想到,他给某知名购物网站一卖家的1个“差评”竟惹来了官司。日前,卖家林某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李某抹 去“差评”和“不当评论”,恢复自己 100%的信誉度,并索赔约5万元。都说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所以对于购物网站设计的卖家信用评价体系,博 主一向是持双手赞成的。现如今这个评价,竟可能会为自己招来官司,不由博主费解了:这到底是“作秀炒作”还是“维权过度”呢?幸好据报道,法院似乎没有支 持卖家的主张。
信用评价应是三赢的事物
网友“无厘头”:气度也太低了!开网店的给个差评就受不了了,这样的店怎么能壮大经济效益呢?本来系统就是设置的,如果人人这样,还要信用评级干什么?
博主:据报道,林某认为,自己视信用和荣誉为生命,却被李某留言诽谤。李某给的“差评”和“严重不当评论”导致自己“店铺”的信用度由100%降到97.62%。而得到这个差评后1个多月,“店铺”销量为零。所以,他当然要告李某了 。而李某则表示,自己给出的那个差评,也是在实际体验了林某的服务之后给出的如实评价,并不严重不当。
诚如网友所言,如果买家给区区一个差评,卖家的生意就陷入“生死攸关”境地,因而奋起抗争,实在是有失气度。如果一个网店遭遇了好几个差评,那问题就不一样了。反过来说,如果买家的信用评价真那么管用,那未尝不是卖家的福音:因为其信用评价越好,生意自然就越好,卖家自然就有足够压力和动力去改进自己的服务水平,最后岂不是买卖双方和购物网站三赢的事情?
如果这个官司是卖家的“作秀炒作”,那我想无疑他是给自己做了个负面宣传,使大家都知道了他的气量、服务理念都还很不足;如果卖家是真的在维权,那也似乎有点过度了,以后日子还长着呢,以后谁还敢来买你的服务?
进入市场就得遵守规则
网友“天蓬元帅”:我是在某网站开店的,自己服务不好或产品质量不好,或没有售后服务,买家给中评、差评是理所应当的。我感觉呢,有那十万分之一的无赖买家,收到产品是好的,但动辄用中差评来威胁卖家退钱,这种人让人很恼火,是很缺德的。
博主:这位网友说的情况之前也有报道过,说甚至还专门出现了一些让卖家买“好评”的群体。博主以前也接触过一些网店店主,或多或少都有过遭买家“威胁勒索”的遭遇。不过这些店主也向博主表示,有些网店店主自己也不厚道,卖东西以次充好,还用短信等多种手段骚扰威胁给“差评”的买家,要求后者把差评改成“好评”等等。
有句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上网站买东西卖东西的人,品性有高低之分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既然进入市场交易,就得遵守市场规则,简单说就是诚实守信。卖家的产品、服务不到位,就得接受买家的中差评;卖家产品服务好,买家就不能背着良心硬以“中差评”来要挟卖家降价。
当然啦,如果大家连这种起码的市场规则都不遵守,我国的网上交易又怎么会在短短几年里迅速发展,并大有取代实体店之势呢?
《杭州日报》